门头沟往事
2019-08-07 14:3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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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情节纯属虚构

如今北京的年轻人经常带孩子到潭柘寺去玩,开着车听着歌,沿着一侧是万仞高峰,另一侧是潺潺流水的108国道,到潭柘寺看帝王树吃斋饭,很惬意,很休闲。他们知道自己的父母也开车来过这里,但不知道父母曾经在108国道上遇到过令人吃惊的意外事故。

2010年8月14日

我开着POLO轿车在潭柘寺镇108国道上行驶,旁边坐着妻子,这条路我俩走过不知多少次了,前面路边不就是一个村子的公交车站吗?下午两点多有十几个人等车,不算少。我知道这里是农村,保不准有谁走下人行道和车碰上,然后倒地不起,叫来的村长叫来的民警,都是本地人,虽然我有十几年的驾龄,但每次开车经过这里,都是倍加小心。

有辆货车开过来,我本能地把车速减到每小时30公里,而且盯着货车后方看是否有行人过马路。俗话说: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,我突然看见从刚开过去的货车后面钻出一个孩子,飞快跑过马路,真是防不胜防,猝不及防,我立即把刹车踩到底,说时迟那时快,就听“砰”的一声沉闷巨响,我眼睁睁地看见一个男孩撞在车前盖左侧,然后在空中画了一个圆弧,重重地落在地上,路旁汽车站候车的人们大声喊:撞上孩子啦!

我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:也许我的驾驶生涯就此结束,也许我会到法院吃官司,也许我会面临长年累月的诉讼,也许我会被判决支付巨额赔款,我和妻子没有洗清自己责任的后台关系,也许我们平静美好的生活就此结束。

其实我根本来不及仔细想,这些只不过是瞬间在我脑子里留下的潜意识,事后才逐渐清晰。我迅速下车跑向那个孩子,他躺在马路中间,一动也不动,我伸手试了一下他的呼吸,只感到有些急促,这使我的心情趋于冷静。人们围过来,有的大声叫我报警,有的让我赶快叫救护车,有的警告我不准破坏现场,就听有一个妇女大声喊道:孩子他妈来了!我开始明白:他们都是住在附近村子里的农民。

孩子他妈和爷爷来了,孩子他妈焦急地俯下身来,轻轻叫着孩子的小名,我的脑子迅速运转:延误时间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,最终导致两个家庭不可挽回的悲剧。我立即对孩子他妈说: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,救孩子要紧,你和爷爷赶紧抱着孩子上车,到附近的医院抢救。

我没有等警察,没有等救护车,也顾不上保护现场,我只是想怎样尽快抢救这个孩子。就这样,在发生事故后仅仅过了15分钟,我就开着车,载着妻子和这对母子,还有一路哭泣的爷爷,行驶在108国道上,开往门头沟煤矿医院。孩子他妈说她认识门头沟交管局的警察,我就请她打电话报警,与此同时,妻子向保险公司报了险。

曾经有位科学家说过,每个人都有巨大的潜能,只有遇到紧急情况,才能发挥出来。从潭柘寺到门头沟要经过一段盘山路,过去每次开车通过都小心翼翼。可这次我以每小时70公里以上的速度开过这段险路,却没有感到丝毫畏惧,半小时后,我们抵达门头沟煤矿医院。孩子他爸爸是出租车司机,闻讯后也开车赶到医院。

这家医院很冷清,没几个病人候诊,我找到外科医生,软话硬话说了一通,他为难地告诉我:随着门头沟的煤矿逐年下马,医院人才外流,设施陈旧,如今没有抢救这个孩子的能力,他劝我们一步到位,索性到解放军总医院看急诊,免得转来转去耽误救治。

几分钟后,两名交警开着警车抵达医院,我迎上去和他们握手。两位警察公事公办,开口先问: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是谁,我回答说:是我。于是对我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0mg/100ml。警察又问我为什么不保护现场,我说当时只想抢救孩子。警察又拿出一张表格,让我填了些个人基本情况,落款由我签字画押。有位交警最后口头通知我,轿车、行驶证和你的驾驶证要暂时扣留,由我们进行车辆检测。你们先去解放军总医院救治孩子,然后回家等待通知,双方都必须接受询问调查,并且按规定时间到出事地点指认现场。

在门头沟煤矿医院顶多也就耽误了半小时,我们一起挤进孩子他爸的现代出租车,飞驰电掣似的奔向位于五棵松的解放军总医院。途中,孩子逐渐苏醒,还说了两句话,大家都感到宽慰,孩子的父母对我们并没有敌意,唯有孩子他爷爷目光呆滞,没说一句话。

2010年夏天的北京解放军总医院,一如既往地人满为患。我们五个人七手八脚把孩子推到急诊部,按照医生的意见拍了X光片子,诊断结果是:右肱骨近端骨折,暂时没有发现其它问题。我当即恳求安排手术,那医生的冷淡和我焦急的心情形成鲜明对比,他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:“哪有床位呀,这种人我见得多了。”我登时怒火万丈,但理智占了上风,我只把嗓门提高到让周围的人都听见,大声说:你见过胡锦涛吗?你给总书记也这样治病吗?

那医生惊讶地抬起头来,盯着我看,正在这个时候,有位候诊病员过来对我说:医院的外科主任从楼上下来了。我走出急诊部穿过人群,走到楼梯口,礼貌地对外科主任说声您好,然后简单介绍情况,我特别强调这是个五岁的孩子,将来上学还要用右手写字,如果不赶紧手术,留下后遗症会影响一辈子,恳切请求主任破例给予关照。主任听了很客气,让我带他去看诊断结果,又看了看孩子,然后说:你们来的真巧,有个病人刚刚出院,腾出个床位,你们马上去办住院手续吧,今晚就给这孩子安排手术。我谢了又谢,心里想:上天有眼啊!

8月14日晚8时,孩子入住解放军总医院小儿外科病区,安排在晚11时手术。我妻子跑来跑去,办完了住院手续,垫付了全部费用。小两口坐着照看孩子,只有孩子他爷爷一直蹲在电梯间里的墙角,一动也不动,儿子和儿媳妇都不理他,有时还对他露出轻蔑的目光。孩子他爷爷看起来有七十多岁,灰黄的脸色,浑浊的双眼,我甚至怀疑他平时吸毒,现在发了毒瘾。

晚上11时,孩子被推进手术室,家属在外面等候。护士说你们家人太多,就把我和孩子他爷爷安排到地下室的一间房子里等候,我俩挨着坐在椅子上闲聊,这大约两个小时的聊天渐渐变得推心置腹,而且成为最终合理解决这起事故的契机,这是我始料不及的。

原来老爷子是首钢去产能时被辞退的员工,现在他名下的两套房子,是单位分给他的补偿,儿子开出租车,儿媳妇在门头沟区一家公司上班,两口子在门头沟城区买了套商品房,又在村里住着老爷子名下一套房,老两口住另一套房。有时小两口把孩子留在村里让爷爷奶奶带,出事那天,爷爷牵着孩子出门买冰棍,小商店在马路对面,孩子迫不及待,左手甩开爷爷,右手握两块钱,飞奔横穿108国道,恰巧撞到我开的轿车上。

我慢慢想明白了,这次事故我没有任何失误,因为不是我开车撞了孩子,而是孩子撞上了车前盖的左侧,更何况孩子没走人行横道。孩子他爷爷也没有错,从法律意义上讲,他只是帮儿子和儿媳妇带孩子,并不是孩子的监护人,如果在司法部门面前确定责任,当事双方应当是我,以及孩子他父母,与孩子他爷爷无关。

我把这些想法反复说给老爷子听,他毕竟在国企上过班,慢慢也听明白了,他告诉我自己身体不好,患有高血压和其它疾病,以前上班的时候,家里的人都很尊重他,现如今被辞退了,慢慢就成了家里多余的人,有时老伴到门头沟区小两口家帮着做家务,自己就随便做些饭吃,感到很孤独,自己特别喜欢五岁的孙子,那天带他出去玩,没想到就出了事。他眼眶里噙着泪水,痛苦心情溢于言表。

我没再想自己明天还会遇到什么事,我也还看不到解决这场意外事故的前景,但我发自内心地同情这位老先生。他看起来是那样老态龙钟,但实际上比我还小一岁,于是我就叫他老弟。我说:“老弟,你没有理由内疚自责,你把儿子抚养成人,帮他成家立业,现在又让小两口住你的房子,还帮他们带孩子,你不欠他们什么。这么说吧,没有你和你老伴,也没有你的儿子和你的孙子。”我拉着他的手,继续说:“你记住我几句话:这两套首钢分给你的房子是你和老伴的共同财产,房主写的是你的名字。我特别看好潭柘寺周边这块宝地,这里迟早会拆迁,到了那个时候,政府会给你安排新的住房或者现金补偿,如果政策允许,你索性把一套房子换成现金,亲手交给儿子和儿媳妇,就说是给孙子的助学金。我相信,那时你会重新得到全家的尊重,孙子长大懂事后,也会永远怀念你,感激你。”

老爷子点点头,紧握着我的手,潸然泪下。

2010年8月15日

凌晨一点半,孩子被推出手术室,医生为他进行了骨折闭合复位,不像过去那样在外面打石膏固定,而是用弹性髓内针固定,医生说,虽然手术获得成功,但还要住院一周,家属不必看床,交给护士观察护理。

当我们把一切安排妥当,走出解放军总医院的时候,已经是凌晨两点半。孩子他爸开车把我和妻子送到家门口。分手之际,孩子他妈对我说:“您和阿姨都是好人,这孩子将来有依靠了。”这话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,我立即回答说:“你错了,我们不是搞慈善事业的大款,再说这次事故吧,我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,下一步怎么安排,咱们等门头沟区交管局通知吧。”

我的话音一落,空气似乎凝固,谁都没有再说话。在路灯微弱光线照耀下的昏黄夜色中,我直视着这位门头沟区小白领的眼睛,在这张算得上漂亮的脸上,分明交织着失望和愤恨,我意识到:事情还远没有结束。

我和妻子回家睡了一会儿,天就亮了。我对她说:咱们没有责任,但要做到仁至义尽,这两天你买些营养品去医院探视孩子,其它的事我来处理,这些人你对付不了。

上午9点,妻子去医院了。过了一会,我接到门头沟区交通队来电,要我明天到他们事故科办公室接受询问。

2010年8月16日

清晨,我乘坐公共汽车,提前到了门头沟区交通队。9点整,我坐在在事故科的办公室里,接受警官的询问,这位警官的做派是办一件例行公事,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查明情况,态度中立,问话不多,尽可能让我陈述。我给妻子打了个电话,然后把手机放在桌子上。我反复陈述事故的过程,坚持认为我没有任何责任,我特别强调,孩子的监护人不是爷爷,而是父母,学前儿童违反交通规则在街上乱跑撞上汽车,父母应当负全部责任。

我想,警官很可能没有理解我的意思,于是就虚拟一个辩论对象来阐明自己的观点,我说现在流行一种说法:开汽车的人是强者,行人是弱者,法律应当保护弱者,警官您也可能会这样想。可是哪条法规记载有这样的条款呢?我接着又举了个实例:某年某月某日,我妹夫开着轿车在路上正常行驶,有个人骑着自行车向轿车右后侧一靠,立即倒地不起,说不能动了,我妹夫把他拉到医院检查身体,没查出什么问题,于是让给他两千块钱私了,谁想到事后他又三番两次找到我妹夫家要钱。我认为所谓强者弱者的说法,就是当今社会上盛行的“碰瓷儿”者的借口。

警官一边听一边做笔录,询问延续了大约一个半小时,最后告诉我,他们还会对孩子的家人进行询问,涉案轿车已送去进行技术检验,下一步怎样安排请你回家等待通知。我拿起手机告辞,临走前撂下一句话:“我把今天的整个过程录了音。”

其实我并没有录音,因为没有预先告知对方的录音,证明力是很低的,如果发生诉讼,法官一般不予采信;况且声音是可以伪造的,谁看过电视剧“潜伏”谁知道。

2010年8月17日

当时我在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任副总经理,预定18日上午9时要以专利律师身份出庭。妻子说她要再去一趟医院探望孩子,我说你去吧,然后把准备好的出庭文件和手机放在客厅的餐桌上,坐在书房里考虑答辩策略。

大约半小时后,我从书房走到客厅,妻子已经走了,单元门半掩着,再看餐桌,手机和出庭文件不见了!

我立即用座机拨自己的手机号,回答是对方已经关机,又给妻子打电话,她回答说离家时关了门,但没有锁上。我尽全力保持冷静,给物业打电话报案,物业负责保卫的主任吃惊地说:这种入室盗窃案件在我们小区很少发生,问我是否还丢了其它物品,我说暂时还没有发现,等我下午回来再找你面谈吧。

下午一点多钟,我打车赶到公司,让秘书重新给我打印了一套出庭文件。然后到中国移动营业厅挂失,补办了一个SIM卡,手机号码没变。下午回家后,我和妻子仔细检查了一遍,确实没丢其它东西。我又去物业和保卫主任讨论此事,他说已经向派出所报案,但是我们这个小区很大,东西南北有四个门,成天进出人员很杂,我俩说归说,但心里都很清楚,要破案几乎没有可能,我怀疑是孩子他爸入室盗窃,因为他有动机,而且很容易得知我的详细住址,但我没有证据。

2010年8月18日

上午9时,我准时出庭,正常发挥出自己的答辩水平,总算没有影响工作。妻子又到医院探视孩子,这已经是第三次,每次都送去水果、营养品和其它食品。

下午,我到迪信通手机专卖店买了一部诺基亚E5型商务手机,很快就接到门头沟交通队电话,让我明天19日上午9时,在上次接受询问的事故科办公室接受第二次询问。

妻子问我是不是应当把这件事告诉两个儿子,我说孩子们工作忙,以后再对他们详细说吧。我想了想又说:“我相信,靠咱们自己完全能够对付。”

2010年8月19日

这次询问和上次的大不相同,一台摄像机安置在距我大约3米处,镜头正对着我,由一位年龄较大的警官提问,另外配了一位年轻的女警官做笔录,说白了就是录像、录音、笔录同时进行。这阵式和法院开庭很相似,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作为证据,而且以后不准轻易反悔。

其实该说的话我都已经说过,这次不过是在一个正式场合再重复一遍,询问进行了一个小时就宣告结束,我看了看笔录,改了两个错别字,然后在右下方签字按手印。关于手机失窃的事,我只字未提,因为那是另外一起刑事案件,已经在市内报案,与本案无关。

2010年8月21日

孩子在解放军总医院总共住院七天,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护理下迅速恢复,妻子赶到医院,和孩子的父母一起办理出院手续。医院出具的“出院介绍信”上写明了孩子出院时的状况:“心肺正常,肝脾不大。切口愈合好,缝合线可吸收无需拆线,右上肢用吊带固定无不适感。”医嘱定期门诊复查,手术之日起3个月取出弹性髓内针。

2010年8月24日

上午10时左右,门头沟交通队派出的两位警官来我家上门调查。我家的摆设和装饰虽然不奢侈,但是有品位。两位警官在家里坐了一会,我告诉他们: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家,老大两口子和老二两口子都是企业高管,老二两口子还都是哈佛商学院毕业,只有我们老两口退休后在这里常住。两位警官很客气地问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,看了看墙上挂的全家福照片,然后告辞。

晚上8点多种,我在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网站看见一条新闻,说是在今天上午,北京市交管局召开了严查非机动车、行人违反交规动员大会。

2010年8月26日

为了促使这场事故尽快得到合理解决,我一大早就起草了一份信件:

《题:权威消息,供门头沟区交通队各位警官参考》

“我从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获悉,8月25日上午,市交管局局长召开全市整治交通秩序动员大会,他在讲话中强调:目前,行人违法乱穿乱行,过马路不走过街天桥和人行横道,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,今年以来,仅在路口因行人肇事死亡的就达30人,他宣布北京市下月起交警和巡警联合执法,处罚力度加大,严查非机动车、行人违规。交管部门将为全市交警配置执法记录仪,全程摄录执法过程,依法监督民警的执法行为,警方对恶意投诉也将依法从严惩处。”

下午,我把以上信件打印了三份,装到信封里。然后乘坐公共汽车送到门头沟区交通队,亲手交给门口值班的民警,请他把其中两份转交事故科的两位科长,另一份转交对我进行第二次询问的警官。

然后我乘坐公共汽车返回家中,到家刚坐下喝了杯水,就收到门头沟交通队的通知:请事故当事双方明天上午9点到事故发生处指认现场,地点:门头沟区108国道931路公共汽车鲁家滩村口车站,交通队也将在现场出具涉案POLO轿车技术检验报告。

2010年8月27日

北京931路公共汽车起点是苹果园,终点是潭柘寺。我先乘坐地铁到苹果园,然后换乘931路,顺利到达了鲁家滩村口公共汽车站,不一会开来一辆警车,下来四位年轻的交警,两位交警分别在离车站大约20米的位置双向中断交通,有位交警给我一支粉笔,让我画出事故发生时POLO车刹车后的位置。我找出说明书,按尺寸在108国道地面画了个俯视图,交警又让我画出孩子落在地面后的位置,我就在车头左前方大约三米处画了孩子的轮廓。警察问:孩子怎么会落到黄线左侧呢?我回答说:不是我撞上孩子,而是孩子撞上了车的前盖左侧,然后受反作用力弹出去的。交警用照相机照了相,全过程使用便携式录音机录音。

我问对方怎么没来呢?交警告诉我,他们说事故发生时,没有在现场,所以不来,他们家离这里一站路,你步行过去,我们开车过去,聚齐后我们出具验车结果,说完就发动警车先走了。

我顺着108国道往门头沟方向走,这是一段下坡路,左边仍然有不少旧的住房,右边逐渐变成开阔的荒地,我远远看见下个车站的站牌,又看见了那辆警车,往左边看,高台阶上坐着一个人,我一眼就认出是孩子他爷爷,我举手高声叫:“老弟!”他稍微点了点头,最后我才注意到马路中间聚集了十几个人。我直奔警车,孩子他爸也在那里,一位交警下车把我俩招呼到跟前,从公文包里拿出两份盖有公章的“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”,交给我们每人一份,我接过来一看,字是用墨水笔手写的:“机器盖左侧有坑,制动系统符合国标GB21861-2008之规定,结论:制动系统合格。”

这样的结果是我预先就想到的,我二话没说,立即签收。孩子他爸脸色有些不好看,可也无可奈何,最后勉强在收条上签了字。不知为什么,我有个不祥的预感,总觉得今天会发生点什么意外的事。

出乎意料的事情终于发生了,我原先没太注意的那十几个人突然围上来,只听有人喊:孩子不是你开车撞的,是你媳妇开车撞的!我心里想,这真是节外生枝,肯定有人组织这帮农民,找个理由搅局。我大声说:谁看见了,站出来和我单独理论。等了一会没人出面,只听见有人小声说:“看见的那个人今天没来。”这时有个光着上身,长满横肉的村民走过来紧挨着我。我对着他脸说:“车是我开的,一直是我开的!你是谁,警察还在这里,你敢暴力抗法,你打我就是刑事犯罪,关你到监狱里没商量!”我继续说:“孩子他爷爷就坐在台阶上,他目击事故的整个过程,谁也没他看得清楚,咱们问问他到底是谁开的车。”大家一起抬头看着孩子他爷爷,没想到平时沉默寡言,被子女村民看不起的老爷子,这时高声说:“是这位先生开的车!”

我扭头看见有辆931路公交车正开过来,于是大踏步走过108国道向司机招手,在这群村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汽车已经载着我向门头沟方向行驶,我定了定神,心想今天真是有些危险,不过已经过去了。

2010年8月28日

吃过早饭,我用手机给孩子他妈发了一条措辞强硬的短信,内容如下:昨天在你家门口,我受到十几个人的辱骂和围攻,四位民警在现场目睹了这场闹剧,我认为这些老乡是受你煽动的,整个事件是你一手策划的,你这种做法十分恶劣,鉴于孩子的身体状况已无大碍,从今天开始,我们不再垫付孩子的任何费用,我已经向警方报告此事,你若组织亲友到我家闹事,我在家恭候!

2010年8月30日

今天孩子到医院做第一次复查,我和妻子始终认为,孩子是无辜的,争执和纠纷都是大人之间的事。出于人道的考虑,妻子仍然到医院看望孩子,回来对我说一切正常。

我心里真是有如五谷杂陈:事故发生时,如果按要求保护现场,就会耽误救治,孩子绝不会恢复得这样快。可怎么保护现场啊?2010年时我的老式手机还没有照相功能,事故发生地点也没设置监控头,若是用粉笔画个现场,过后下几滴雨,或者几辆车过去,就踪迹全无。如今没有保护现场被认为是我的过错。想过来想过去,结论是没过错,不后悔,我处理事故得当,随便别人怎么说吧!

2010年8月31日

上午9时,按照交通队的通知,事故双方来到门头沟区交通队会议室开会,事故科科长参加了会议,负责这起事故的警官先向双方出具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”。

这份证明共两页,分五栏,分别记载这次事故的发生时间、地点、基本情况和调查结果。涉及到我的文字是:“徐川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保护现场,因抢救受伤人员造成现场变动且未标明位置,系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条第(一)款的规定。”

涉及对方的文字是:“学龄前儿童横过马路未由其监护人带领发生事故,系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四条第(一)款的规定。”

结论性文字是:“由于徐川发生事故后未保护现场,因抢救受伤人员造成现场变动且未标明位置,致使车辆与行人在道路上的接触位置这一事实无法查清,导致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。”“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确定当事人责任,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,仅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,分别送达当事人,不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。”

接着,警官递给我一份“发还物品清单”,告诉我说,散会后你就可以到附近的停车场领取轿车了。我头也不回地走出大门,直奔停车场,交了劳务费、验车费、停车费共计790元,然后发动汽车开着回家。这件事似乎结束了,又似乎没结束,等孩子的全部治疗过程完成以后再看吧。

2011年1月20日

下午5点左右,我和妻子还没吃饭,突然有人推开我家单元门长驱直入,原来是孩子他爸和孩子他妈。我心想,小区门、楼门、单元门,真可谓轻车熟路。我对妻子说,你不是正要出去买东西吗,快去吧,妻子善解人意,背上包走了。

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不动,看他们怎么着。两个人也往沙发上一坐,男的说:我们还没吃饭呢,到你家吃饭来了,晚上就住在你们家,明天接着吃,再把我们家所有人都叫来。女的说:你们到现在一分钱也没给,这就算完啦?

我没有像过去那样严厉地对待他们,我很想今天晚上就把这场意外事故做个了结,让它真正成为过去。男的有些胡搅蛮缠,我就对着女的说话:“你不是说认识门头沟的警察吗?这话我相信,乡里乡亲的,有困难找警察解决,警察平时关照你们,工作就好做。”我看她注意听着,就接着说:“其实在处理这场事故的过程中,交警已经很关照你们了,要是不信,你们就到法院起诉我,我敢说你绝对不可能胜诉,再说我自己就是专利律师,你们还得请个律师按小时付钱,我可以轻易地陪着你们打到高级人民法院,你们将付尽精力、时间和积蓄,最终等着的是败诉,值得吗?”

他俩没说话,我看着这对年轻人,同情之心油然而生,我是两个儿子的父亲,也有孙女和孙子,如果孩子受到伤害,儿子和儿媳妇也会不依不饶,一旦矛盾升级,什么事都可能做出来。于是我就说:我们垫付给医院的单据,我老伴整理出来了,总共15017.84元,因为不能认定责任,保险公司不给报销,你们拿去想办法报销把。

孩子他妈把单据接过去放在包里。我又说,城里花销比门头沟大得多,我和老伴都是工薪阶层,并不富裕,退休后的工作顶多干到明年,以后还要养老。我掏出自己的工资卡说:“卡里有几千块钱活期存款,咱们一块到对面的银行里,有多少算多少,全部取出来,当作抚慰金给孩子用吧。”

两个人很高兴,跟着我出门到了银行,我把活期存款全部取出,总共7500元。然后又把两口子带回家里,让他们写个收条,孩子他爸说:您写吧,我俩签字。于是我就写了张收条,为了杜绝后患,收条最后特别注明:“保证今后不以任何理由再找徐川索取费用。”然后两个人签字,并且按了手印。

我把小两口送到电梯间,对他们说:“回去好好过日子,孩子他爷爷奶奶不容易,你们多孝顺吧。过几年如果我还活着,一定去门头沟看望你们。”两口子连连点头,和我告别。

五年半之后

2016年9月10日

我和老伴开着车,顺着108国道经过门头沟区、戒台寺,然后沿途寻找孩子他爷爷家,正如我当年预料的那样,老爷子家那片旧房已不复存在,路两边繁花似锦,看来这里要建成一个规模宏大的旅游区。听说附近有个景点叫“定都山”,我们就开车上山登高望远。只见下面有一片整齐的新楼盘,打听过后才知道,这里就是安置附近拆迁户的居民小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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